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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楼  发表于: 2021-06-07 23:32

北京一男子强逼女友与狗发生关系,只因不满其恋爱史

北京一男子强逼女友与狗发生关系,只因不满其恋爱史


昨天网上流传出一则骇人听闻的消息。

消息称,北京丰台一男子刘海(化名,1988年生人)因不满女友江兰(化名,1993年生人)以前谈过恋爱不是处女,就殴打女友,甚至暴力控制女友,让自己的宠物狗和女友发生了性关系,并在之后又强行与女友发生性关系。


这是人能干出来的事?

这件事的刑事裁定书上明确写了事情的经过,关于双方证词,看了一下,双方供述有出入,所以在这里我们不讨论他们双方的供述,只说有证据的事实。

刘海和江兰俩人是在2018年3月份认识的,相处了一个月的时间后,4月份确立男女朋友关系,6月份开始同居。

同居后,刘海就总是问江兰之前交往男友的情况,并且也出现过殴打辱骂等行为,只是让江兰没有想到的是,刘海居然会丧心病狂到这种地步。

后来,刘海居然因为江兰在与他交往之前,与前男友发生过性关系,感到非常的气愤,于是将自己养的法国斗牛犬拉了过来,摁着江兰,让狗和江兰发生了性关系,并在之后又强行与江兰发生了性关系。



不只如此,刘海还将一切录了视频,并以此威胁江兰勒令她不准报警。

目前该视频已作为视听资料进行鉴定,事情属实,且过程中刘海抽打江兰面部及身体,还朝着江兰胸部吐口水。



来源:中国裁判文书网(涉及真实人名部分改做化名)

之后江兰因为不堪受辱又碍于视频不敢报警,便独自搬回了自己家里去住,结果7月末的时候,刘海到江兰家中找到江兰,拉扯江兰让江兰跟他回家。

江兰不同意,江兰的父亲也出面阻止,结果刘海辱骂江兰父亲,导致江兰父亲心脏病不舒服,江兰怕刘海再闹事,就将父亲送回家中,而她自己则跟着刘海去了刘海家里。

结果去了之后,刘海居然再次强行与江兰发生关系,还拿了一根事先在冰箱里冻好的冰柱往江兰身体里塞!

冰柱这件事,虽然没有证据,但却是双方供词中都提到的。



眼哥很难想像,刘海这个人到底是个什么变态的东西?就因为女友之前交往过男朋友,不是处女,就要这么对待对方?

刘海要求自己的女友是处女,那么眼哥想问一句,刘海是处男么?

说实话,眼哥不觉得处女情结很可怕。

一个男人,如果有处女情结,那么请在双方交往之前说出来,双方互相可以接受,那么什么情结不情结的也就都无所谓了;

如果不接受,那么好聚好散。

女人也可以追求性,性是无关性别的平等权利,只要不是出轨滥交,正常的交往发生性关系,都是正常的,和饿了要吃饭,渴了要喝水一样,没有任何理由可以瞧不起甚至贬低她们!

裁定书里江兰提到,因为刘海之前帮她还过3万元的信用卡借款,一提到钱,眼哥相信很多人都会觉得,哦!那这女的活该!
真的是这样么?
男女朋友正在交往的过程中,男朋友帮忙给女朋友还3万元的信用卡,这是两个人之间的感情问题,分手之后,刘海要求还款,眼哥觉得也是正常,江兰也没说不还。
但是刘海是怎么做的呢?
刘海要求江兰与其签订还款协议,要求江兰在2018年8月开始,每个月月初的第一个周末和25日,还给他800块钱,并且在还款当然要住在刘海家与刘海发生性关系,直到欠款全部还清,并且不允许提前还款,否则就要江兰承担1.5倍的赔偿。
刘海的龌龊,一目了然。
而一些网友的评论更是让人觉得不可思议,他们居然认为这女的没反抗就是活该。


这些评论的人,也不想多说什么。
说不反抗就是活该的,那么希望他们遭受不法侵害的时候能好好奋起反抗,否则反抗失败了,那就是活该了!
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,那么希望他们遭受不公正对待的时候,直接躺平,毕竟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啊!
希望他们都能遵循自己那套狗屁逻辑,千万别自打耳光。
而关于这起案件,目前,根据证据以及指控,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对刘海判决:
强制猥亵罪,判处有期徒刑4年。
强奸罪,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。
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。
刘海之后上诉,但被驳回。


法律上,这样的判决是正常的。
但感情上,真心觉得,难道真的不是7后面少写了个“0”?
还是希望大家交往的时候,能擦亮双眼,分清对方是人是鬼;
也希望大家真的有一天出现矛盾过不下去了,那就好聚好散,为了一段已经破碎的感情毁了两个人甚至两个家庭,不值得!